一、报 名
(一)报名对象
按照我省高中课程标准的有关规定,高一年级在校学生 不得报考此次考试,高二年级在校学生、高三年级未毕业学 生、出生地在青海,户籍无省外迁移轨迹,并在省内初中毕 业 3 年以上的社会青年可报考所有科目。对已取得相关科目 合格等第并再次报考的考生,其最好的一次考试等第计入学 考档案。
(二)报名时间及地点
应届生报名时间为 5 月 6 日至 14 日,由学校统一组织 报名。往届生和社会青年报名时间为 5 月 15 日至 17 日,往 届生报名地点为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招办,社会青年报名地点 为户籍所在地招办。报名结束后各地招办于 5 月 25 日前将 报名数据上报至省考试院。
二、考 试
(一)考试科目
1.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设置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 化学、生物、历史、地理、政治、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十门 科目。其中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合卷考试。
2.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科试题满分为 100 分;语文科目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,其余九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。
(二)网上阅卷考试答题要求
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除了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科目 外,均采用网上阅卷,试卷和答题卡分离,各科选择题、填 空题及非选择题答案全部填涂在答题卡对应题的区域内。答 案写在试卷上、答题错位、答题超过规定位置均视为无效试 卷答题卡,选择题采用 2B 铅笔涂写,文字部分只能用黑色 字迹签字笔填写。
(三)考试时间及组织安排
1.考试日期:7 月 6 日、7 日、8 日、9 日。
2.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律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 点。
3.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,每考场 30 人。考场按单 人、单桌、单行、桌口背向学生、桌间距 80 公分的标准化 考场要求排列。
4.考生《学考证》塑封方为有效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 《学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方可参加考试。
三、评卷和成绩发布
(一)网上评卷工作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,评卷 质量、人员、场所及保密等管理工作由评卷学校负责。民族 高中学生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,由各市、州教育行政部 门负责组织评卷和登分工作。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科目由各 市(州)、县(区)招办负责阅卷、登分。各考区招办于 7 月 30 日前,将以上自行组织阅卷登分科目的考生成绩上报 省考试院学考处。
(二)成绩等第信息发布由省考试院负责实施。届时, 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官网(www.qhjyks.com)、就读学校或 学校所在地招办进行成绩等第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