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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
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9-10-11 10:10:57 收藏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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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
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日—20日举行,考试时间为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00。为了确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进行,省自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:
1.考生网上自行打印“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单”,并确认考试地点(先看考点的考场号,再看该考场号所对应的考点学校)及时间。打印时间为:10月14日9:00—20日14:45,打印准考证网址:青海省教育考试网(http://www.qhjyks.com)。
2.考生应仔细阅读“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单”上的注意事项和考点张贴的《考场规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33号令),避免无意识违纪违规情况发生。
3.考生必须持本人“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单”和有效居民身份证,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。
4.请考生于10月18日下午,到考点看考场(只能在考点校门口查看考场示意图,不能进入考点学校)。考试当天提前出行,考前半小时(上午8:30、下午2:00)考生进入考场,避免因天气、交通等因素影响参加考试时间。
5.开考15分钟后,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;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
6.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。为方便金属探测器检查,考生尽量不要携带(穿戴)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。
7.进入考场时,只准携带答题必用的文具(考试将全部使用答题卡,请考生准备2B铅笔、0.5毫米签字笔和橡皮擦),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8.禁止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手表、电子手环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,开考后按考试作弊论处。请您在入场前做好个人物品的保管工作,考点不负责考生个人物品的保管。
9.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。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方可开始答题,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,否则按违规论处。
10.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)、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。
希望考生诚信考试,遵守考场规则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。有违纪、作弊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进行处理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。
附件:
2019年10月自学考试举报电话
2019年10月自学考试考点地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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